澳门永利welcome(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澳门永利welcome(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澳门永利welcome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6〕18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有关民族宗教关系、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有关民族自治地方、散杂民族地区和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协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任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昆明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省、市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具体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1.指导各县(市)区,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进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2017年8个示范点的创建任务。二是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册,举办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全面宣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三是开展民族地区资金项目扶持及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市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515万元,安排项目176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758万元,扶持项目32个。四是开展民族宗教和谐稳定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召开了4次全市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2次督办检查,共排查并化解出各类矛盾纠纷3件,涉及人数20人。五是积极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等各项工作。落实了“民族班”和“阿诗玛班”在校学生补助276万元,做好昆明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六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举办昆明市2016年城市民族及社区民族工作培训班,指导好城区少数民族节日活动。七是开展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两节两会”、“商洽会”期间开展2次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举办昆明市第二期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培训班,妥善处理了2起因清真食品引发的群众投诉举报。八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信息调研,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圆满完成朝觐组织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30,956,18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56,186.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年收入增加7,235,071.5元,主要原因是:1.新增项目经费,如昆明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大理州州庆祝贺等项目。2.人员经费增加,包括:改革性补贴调标、正常升档晋级、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30,956,186.3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1,426.31元,占总支出的40.84%;项目支出18,314,760.00元,占总支出的59.16%;与上年对比年支出增加7,216,667.71元,主要原因是:1.新增项目支出,如昆明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大理州州庆祝贺等项目。2.人员支出增加,包括:改革性补贴调标、正常升档晋级、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41,426.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2,407.7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14,7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44,260.0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昆明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大理州州庆祝贺等项目支出。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民族事务支出12,214,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政策宣传培训、昆明市“民族班”和“阿诗玛班”学生补助、城市民族工作、昆明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少数民族节日、民族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2.宗教事务支出6,100,760.00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宗教突发事件处置、宗教重大节日走访、朝觐工作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56,18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216,667.7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和新增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58,85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097,3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400.00元,支出决算为57,431.37元,完成预算的5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52.37元,完成预算数29,400.00元的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79.00元,完成预算数70,000.00元的42.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按照定额标准和往年情况预计,年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7,182.63元,下降7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4,4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702.63元,下降8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20.00元,增长10.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减少,车改后车辆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52.37元,占48.67%;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9.00元,占51.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52.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952.3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4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保障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省内外民族部门访问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澳门永利welcome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8,389.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948.5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281,827.11元,其中,流动资产660,472.11元,固定资产1,621,3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0,453.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0,253.82元,固定资产减少1,890,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90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81827.11 | 660472.11 | 1621355 | 0 | 349800.00 | 0 | 1271555.0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为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成立了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完善了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的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工作追责的各个环节。
1.切实做好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2017年预算申报中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对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编制目标,确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和具体数值。绩效目标确定后,依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确定指标值,形成完整的绩效目标体系。
2.跟踪绩效运行,做好事中监控。我委对照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半年对项目执行中政策及措施落实、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填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表》,形成预算支出绩效跟踪报告报市财政局。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通报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分析各项绩效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开展绩效自评,做好结果应用。我委认真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开展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积极配合财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评价发现了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的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促进了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同时,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机关各处室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