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我委内部采购小组拟对本单位“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按照实际出行情况据实报销。
(二)采购内容:
满足我委 50人及以下的集体公务出行包车服务业务需求,为我委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
(四)交货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4楼。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能在昆明市范围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原则上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50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方案。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4楼458室。
四、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30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等。(20分)。
(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30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澳门永利welcome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施静娴 63152668